为了规范学生党员发展程序,强化党支部在党员发展中的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,从源头上提高党员队伍质量,制定此规定。
一、申请入党
(一)递交入党申请书
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、农民、军人、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,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,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,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有意愿加入党组织的同学把入党申请书交给辅导员(正式党员)。
(二)党支部初步的考察
1.学生党支部对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考察,是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,学习态度是否端正、成绩是否良好,各方面表现是否突出,是否有违法、违纪、违规行为。
2.考察其是否符合参加党课培训的条件。学生党支部综合团支部关于其推优的意见及辅导员意见,结合支部考察确定参加学院党课学习人员。
(三)参加学院党课培训
成绩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,其成绩和结业证书复印件由学生党支部存档。
二、组织培养
(一)确定组织发展培养对象
党支部对那些经过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,态度积极、动机端正、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,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。
1.各团支部按《推优准则》和《推优实施细则》推荐,材料上报学院分团委;
2.学院分团委审查后上报校团委,校团委批准后填写《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》;
3.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组织发展培养对象,讨论结果报上级党总支审核、备案,同时公示;
4.党组织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已列为培养对象同学的培养联系人;
5.上级党组织批准后,填写《党员发展全程纪实表》。
(二)培养考察期的工作
1.培养老师由思想水平较高、熟悉党的基本知识、党内生活经验比较丰富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;
2.由学生党支部汇总符合培养的学生信息,第一培养人由学生所在班级具备条件的辅导员担任,第二培养人由具备条件的党员自主挑选有意培养的对象,没挑选的党员由学院党总支指导学生党支部分配;
3.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
1)围绕培养教育的内容,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,并结合其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,有针对性地提出并落实加强培养教育的具体措施;
2)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谈心,肯定成绩,指出不足,明确努力方向;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、道德品质、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,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;
3)认真负责地填写《党员发展全程纪实表》,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;
4)指导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线上线下自学。指导学生经常性学习党的理论知识,登陆网上在线学习党史、党章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基本知识;
5)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。
(三)入党积极分子主要任务
1.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、学习、工作等情况。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分书面汇报和口头汇报两种,以书面汇报为主,一般每季度汇报一次。
2.加强学习,把课堂教育和课外活动、理论学习、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有机结合起来,构筑多渠道、多层次的学习体系;参加专题讲座、座谈讨论、党的知识竞赛、参观学习等各种有益的学习活动。
3.参加或列席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、入党宣誓仪式、党内表彰大会、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党内有关活动和会议,使他们接受党内生活的直接教育和锻炼。主动参加一些重大活动并在其中负责某项具工作,主动承担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等一些社会工作,增加受锻炼和同群众接触的机会。
三、接收预备党员
(一)确定为发展对象
1.发展对象须达到以下标准。
(1)经过不少于一年的培养考察期;
(2)经过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党校系统的培养教育并获得结业证书;
(3)一年培养考察期内无挂科、补考现象;
(4)各方面表现突出,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;
(5)递交思想汇报及时,质量高;
(6)培养联系人一致推荐。
2.群众评议和征求意见。
(1)征求党内群众意见;
(2)征求辅导员及任课老师意见;
(3)征求分团委、学生会意见;
(4)征求团支部、班委会意见;
(5)召开学生代表座谈;
(6)通过所在班全体学生的民主测评。
3.召开支部大会,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讨论。
在党内外通过各种形式完成了对培养对象的培养考察后,支部大会经认真分析讨论培养对象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等方面的情况,同时找出主要缺点和原因,认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后,即可确定为发展对象,同时公示。
4.按要求准备材料。
(1)校团委推优表、班级鉴定、党员发展全程纪实表;
(2)入党申请书,各阶段的思想汇报等;
(3)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党校培训结业证书;
(4)入校以来各学期各科目学习成绩;
(5)入校以来的获奖证书,资格证书,证明等;
(6)主要亲属的外调材料;
(7)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、班级民主测评表;
(8)学生党支部综合考察报告;
(9) 公示,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;
(10)个人自传。
5.报上级党组织。
党支部将材料报党总支审查审定,院党总支签署意见后报学校组织部审核,合格者发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(二)接收预备党员
1.党组织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,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。
2.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3.召开支部大会,接受预备党员。
(1)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、入党的动机、本人简历、现实表现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;
(2) 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,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;
(3)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情况;
(4)与会党员根据党员标准充分发表意见,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,指出申请人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;
(5) 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;
(6) 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,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,即可做出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;
(7)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同学入党时,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;
(8) 培养对象可列席支部大会(表决时要回避)。
4.党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并报党总支审批。
5.报上级党组织审批。
学院党总支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后,报校党委审核。学校党委审核并通过为预备党员,其预备期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。
四、预备期的培养
(一)党组织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。
(二)预备党员必须参加校党委或支部组织的宣誓仪式,面对党旗进行宣誓。
(三)按时交纳党费。
(四)预备党员必须经一年的预备期。
预备期内每月撰写书面思想汇报,向支部汇报思想,并填写《党员发展全程纪实表》,党支部每季度讨论一次并填写考察意见。支部将党员思想汇报和考察意见进行归档。
(五)积极发挥作用。
预备党员要组织、主持、带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理论和党的知识学习小组、党章学习小组等活动,事事处处能起到先进模范作用。
五、预备党员转正
(一)本人提前一个月向党支部递交书面转正申请。
(二)支部考察是否符合转正条件的硬指标。
1.坚决履行党的章程,执行党的决议,遵守党的纪律,各方面表现突出,无违法、违纪、违规现象。
2.经过一年预备期。
3.一年预备期内学习无挂科、补考现象。
4.参加党的组织活动,较好的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。
5.主动汇报思想。
6.按时交纳党费。
(三)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。
(四)召开支部大会讨论、表决,结果及时公布。
(五)学院党总支审查审批,学校党委审核。
(六)成为正式党员,开始计算党龄。
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学院党总支负责对规定进行解释。
学院党总支
2019年1月6日